大卫·休谟: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与哲学探索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个贵族家庭,是18世纪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被视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休谟的父亲约瑟夫·休姆是一名律师,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于1723年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逻辑、形而上学等课程。然而,家庭的变故在他年幼时便发生,父亲在他还是婴儿时去世,留下他和母亲以及哥哥姐姐相依为命。尽管经济并不宽裕,但母亲仍尽力支持他的学业和兴趣。

人生履历与主要事件

休谟的早期职业生涯并不顺利,他曾在布里斯托尔担任商行职员,但不久便发现自己并不适合经商,于是决定放弃并投身哲学写作。1735年至1737年间,他旅居法国,期间完成了他的重要著作《人性论》。然而,这本书在出版时并未受到重视,休谟因此遭受了不小的打击。

尽管遭遇挫折,但休谟并未放弃,他继续撰写了《道德和政治论文集》、《英格兰史》等重要作品。其中,《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使他在历史学领域声名鹊起。

认识论方面,休谟提出了“经验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思想,认为人的知识来源于经验,而非理性或直觉。他质疑了人类对因果关系的认识,提出了“因果关系只是一种心理上的联想”的观点,这一观点对西方哲学的认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伦理学方面,休谟则提出了“情感主义”的伦理观,认为道德并非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情感。他认为人的道德行为源于内心的善良和同情心,而非道德规则的约束。这一思想对西方伦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大卫·休谟的一生充满了对知识的追求和对真理的探索。他的哲学思想不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讨论,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尽管他在哲学、历史学和经济学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卓越成就,但他的思想也曾遭受忽视和误解。如今,重新审视休谟的思想,不难发现他对人类知识和道德的理解仍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