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这位苏格兰的杰出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在哲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个昔日显赫家族,尽管到他这一代,家族的辉煌已不复存在。休谟自幼年起便对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一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他对家庭宗教信仰的独立思考。
休谟成长于一个信奉加尔文教的家庭,但他拒绝盲目接受任何宗教教义,这一抉择深刻影响了他的学术道路与人生轨迹。1723年,年仅12岁的休谟与兄长一同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然而,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三年后他不得不中断学业,返回家中自学。在这段时间里,他广泛涉猎了古典文学与哲学著作,这些阅读经历为他日后的哲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休谟的学术之路并非平坦。他曾因健康问题一度搁置学术研究,转而在布里斯托尔担任糖业公司的小职员,但这份工作仅持续了短短数月。随后,他前往法国,在那里度过了数年时光,并完成了其重要著作《人性论》的大部分内容。然而,该书在初版时并未引起广泛的关注与反响,休谟甚至为此感到沮丧。尽管如此,他的才华并未被埋没,1748年,他因前期发表的几部著作开始受到关注,并赢得了孟德斯鸠等著名思想家的赞誉。
休谟在哲学、历史学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的《政治论》是他唯一一部在出版后即获得成功的作品,但该书因涉及宗教和政治敏感话题而被罗马教廷列入禁书名单。此外,他还撰写了六卷本的《英国史》,这部史书以其独特的叙述结构与深刻的见解赢得了伏尔泰等名人的高度评价。
休谟的哲学思想可以被概括为经验主义、怀疑主义和实证主义。作为经验主义者,他认为一切知识都源自于经验,反对理性主义的观点,主张通过观察和实验来获取知识。他的怀疑主义观点表现在对因果关系和个体身份的质疑上,认为人们常常错误地假设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实际上只是通过经验习惯性地将它们联系起来。对于个体身份的问题,他质疑自或个体的连续性,认为个体的经验只是一连串离散的感知,没有持续的自实体。
实证主义是休谟哲学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他强调科学方法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对事实的观察和实证研究,才能获得可靠的知识。他对抽象概念和形而上学的批评,认为它们超出了经验的范围,缺乏实证基础。
休谟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哲学家,更是一位思想家和启蒙者。他的学说深刻影响了人文科学的多个领域,尤其是激发了康德对纯粹理性的深刻反思,并促成了《纯粹理性批判》的诞生。休谟对决定论的挑战颠覆了对因果关系的传统认知,他认为世界上并不存在客观必然的因果关系,所谓的因果只是基于人们习惯的主观联想。这一观点挑战了决定论的权威,促使重新审视人类行为的自由意志与偶然性。
此外,休谟还提出了现代文明的三项基本原则:私有财产权的稳定与确立、同意的转让、承诺的履行。他的学术精神与追求真理的勇气值得学习和借鉴。